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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选拔校团委学生兼职团干部的通知

2021-09-23信息来源:信息门户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办联发〔2016〕18号)和《中共山西大学委员会山西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建设一支专兼挂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提升我校团学工作水平,经学校同意,现面向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推荐选拔校团委学生兼职团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1.校团委组织宣传部副主任(学生兼职)3名;

2.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综合科副主任(学生兼职)2名。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做好团员发展、团费收缴、团组织关系转接、团内评优表彰、主题团日活动等团员教育管理工作;

2.协助做好基层团支部换届、团支部对标定级、团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团的“三会两制一课”组织生活制度等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3.协助做好学校共青团宣传工作

4.协助做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

三、选聘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具有履职所需的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2.熟悉并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具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校、院两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基层团支部书记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优秀(排名在本专业前50%以内),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综合表现优秀。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者优先考虑。

4.报名者应当为我校2019级本科生、2020级本科生、2020级研究生、2021级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能在任职期间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岗位职责。

四、选聘流程

1.报名。符合条件学生如实填写《校团委学生兼职团干部人选推荐表》,经所在基层党组织、团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报名。

2.资格审查。校团委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初步遴选的基础上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面试包括述职和答辩两部分,主要测试面试人员在能力、素质等方面对申报岗位的适应程度。述职主要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主要业绩以及工作设想,答辩是指针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当场作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考察对象。校团委根据基层推荐意见、面试成绩、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与任用。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师生意见,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入考察后,确定拟任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履行相关组织任用手续。

五、任期及考核

校团委学生兼职团干部聘任期为1年。任期届中、届满时,校团委对兼职干部的工作业绩、出勤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相关考核档案归入个人人事档案。对于考评结果为“合格”以上的学生干部,校团委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出具相关工作证明,颁发聘任证书,考核优秀者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六、有关要求

1.各基层团委要高度重视推荐选拔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把好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推进此项工作。

2.申报人应当于2021年9月26日中午12:00前,将经所在基层党组织、团组织签注意见后的《校团委学生兼职团干部人选推荐表》(一式两份)、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团委邮箱,邮件名命名为“校团委学生兼职团干部报名表+姓名”。

人:李志新  7010244

   箱:tuanwei@sxu.edu.cn

附件:校团委学生兼职团干部人选推荐表

校团委    

2021年9月23日  


附件:校团委学生兼职团干部人选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