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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关于山西大学第九届“创新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补充通知

2020-07-12信息来源:信息门户

  
各基层团委:  
我校于2019年底启动了山西大学第九届“创新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已完成参赛作品的初步审核。2020年7月,团中央下发了《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对有关赛制进行重大调整。现根据团中央最新文件要求,对我校第九届“创新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有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1.2020             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2.             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二、竞赛分组与评审要求  
(一)竞赛分组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2020年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目标,设置五个组别。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目标。  
——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城,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翼”、“长三角”、“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竟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二)评审要求  
1.             突出实践导向。项目评审在考察项目的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意识、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2.             项目评审不再区分“已创业”和“未创业”,对于实际已创业的项目也不再加分。但是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竞赛报名  
1.             补充报名:根据团中央关于赛事的最新调整,校赛启动补充报名程序。之前已经完成报名的团队,需要按照新的报名方式重新报名;新报名的团队直接按照报名方式报名。  
2.             报名方式:所有团队均须通过钉钉APP完成报名。 (具体报名方式见附件5)  
3.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20日24:00  
4.             注意事项:  
(1)项目报名需提交:①项目申报表、公开信息展示表(样表,附件1、2),②项目介绍PPT(须转成PDF格式并控制在20页以内,否则组委会将作扣分处理),③项目计划书(非必须)。  
所有材料只用于大赛评审,仅对全国组委会和评委可见。填报时需特别注意,除所在省、所在学校、指导老师三栏外,其他填报的内容中须隐去任何形式的学校名、学校标志或导师姓名等信息。  
通过省级团委报送全国决赛、遴选进入国赛直通车的项目             ,经全国组委会资格审查,如发现涉及以上相关信息的,系统将在报名材料中直接删除涉及的文字内容,不再反馈参赛项目团队修改。  
对于经省级团委报送全国决赛的项目,一经发现上述情况,所在省级团委、学校团委在优秀组织奖的评选中作扣分处理(每项目扣5分)。对于遴选进入国赛直通车的项目,一经发现上述情况,将取消国赛直通车资格。  
(2)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  
(3)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全国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其他项目不受报名限制。  
四、奖项设置  
(一)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同时设置“优秀组织奖”等其他奖项。  
优秀组织奖主要以学院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并排序,同时综合考察各单位组织情况、活动参与情况等评定。一等奖项目每个计100分,二等奖项目每个计70分,三等奖项目每个计30分。每个学院取获得奖次最高的6个项目计算总积分。如总积分、获奖情况完全相同,由组委会综合考虑予以最终评定。  
(二)学校将根据参赛分配名额,从获奖作品中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山西省第十二届“兴晋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在省级竞赛中获奖的作品,将由团省委根据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此外,全国组委会设置了“国赛直通车”项目,从未获得省级推荐的作品项目中(必须通过网络平台参加校级竞赛),通过考察其团队成员参加赛事相关活动情况(赛事活动详见第五项内容)、全国评审委员会开展文本评审,最终确定200个项目进入全国决赛(每校不超过2个,10月初完成)。  
五、             全国相关赛事活动安排  
为进一步增强比赛的群众性、交流性,扩大赛事覆盖面和参与度,全国组委会将在赛事举办期间开展向祖国报到——“挑战杯”社会实践云接力等系列活动。  
国赛活动设“挑战积分”。积分根据参赛项目团队、参赛学生参与8个大赛活动的情况分项设计,并作为项目能否参加国赛直通车、组委会组织单项奖、项目单项奖评定的参考。每项活动的具体操作指南、积分规则另行公布。
 
六、学校竞赛联系人:  
史金凤13934160721  
么莉平13700511977  
李志芳18100344064  

 
  于有关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基层团委思想上高度重视,务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再组织、再动员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同学参与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的热情,努力确保竞赛圆满成功。  

特此通知  

附件:
1.山西大学第九届”创新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表(样表)
2.山西大学第九届”创新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公开展示信息表(样表)

3.山西大学第九届“创新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商业计划制作技巧

4.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八项活动细则

5.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钉钉APP操作指南
    
 
校团委      
2020年7月12日